我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研究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组织召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研究座谈会,我院技术人员就委托代理机制研究工作思路进行了工作汇报。
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福建省的改革试点任务,也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2019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来,我院及时总结2018年所参与的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经验,主动对接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研究任务。
据悉,我院项目技术人员详细汇报了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初步方案。会上就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的主要工作任务,试点预期成果体系、工作实施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了较为明晰的工作思路。同时,就如何做好后续的与自然资源部试点工作顶层设计衔接、资源清单编制、相关法律法规梳理等近期工作重点进行充分对接,为下阶段我院持续跟进委托代理机制研究工作做实前期准备工作。承担项目工作的同志表示,将认真按照自然资源部组织召开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座谈调研会所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按时高质量提交成果报告。
我院院长刘常新、副院长高建阳参加了座谈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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