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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作者:    点击数:5133    发布日期: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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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质测绘院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门户网站、福建省地质测绘院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0日—2021年10月16日。

2.报名方式: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3.资格初审: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2个工作日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8∶30至10月19日15∶30,逾期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5.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上述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

6.上述所有岗位的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各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资格复审确认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福建地矿科技大厦19楼1911室(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87310464

4.因报考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及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网站。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省地质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于笔试当日提交。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福建地矿科技大厦

19楼1911室(人事科)

单位邮编:350011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话:0591-87310464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地质测绘院和福建省地矿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地质测绘院和福建省地矿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710100(省地矿局监察室),0591-87331650(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监察室),

0591-87735734(省地矿局人事处)

 

附件:

2021年福建省地质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2021年9月30日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塔头路2号
邮政编码:350011
Email:webmaster@fjdcy.cn
传真:0591-87720934 87715666
电话:0591-8731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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